各系办、人文所、中心、实验室:
按照兵团党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启动此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一)申报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作用,围绕更好履行兵团职责使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兵团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兵团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为兵团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兵团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兵团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兵团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兵团事业发展需要,聚焦兵团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条件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
4.不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6.工作关系在兵团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课题申请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能够承担项目管理职责、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兵团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7月1日之前的,或在2022年5月30日前已向兵团党委宣传部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兵团社科基金项目。
5.凡以兵团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课题资助经费额度和完成时限
(一)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8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6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完成时限:应用研究项目的完成时限为18个月,综合研究项目的完成时限为2年,基础研究项目的完成时限为3年。
四、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可依据《兵团社科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条目,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确定申报选题,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项目申报中涉及的学科,均按照兵团党委宣传部公布的《兵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
(三)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兵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兵团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五)所有类别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以填报一项为宜。完成时间从2022年10月算起。课题一旦申报立项,要严格按申请承诺执行。今后原则上不再延缓课题完成时间、不再增加科研经费。对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课题研究的,申请人将被录入学术诚信记录。
(六)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五、材料报送
(一)申请书和活页各6份,用合适的字体字号(楷体或宋体)和行距排版,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1份。所需相关材料从附件中下载。
(二)项目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建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单位统一建文件夹,以单位命名)及项目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6月13日。
联 系 人: 张辉 张婷
联系电话:2058151
电子邮箱:157512102@qq.com
附件:
1.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2.兵团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x
3.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
4.2022年度兵团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医学院科研办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