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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者:张辉发布时间:2022-04-06浏览次数:923

各系办及有关单位:

按照兵团《关于遴选推荐2022“最美科技工作者”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4.面向基层。更突出基层一线,特别是聚焦长期服务于南疆基层一线对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遴选推荐的“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0%。

二、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

2.为保证推荐质量,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坚守“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三、推荐名额及材料

1.推荐名额。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其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1名。已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2.材料报送及要求。

电子版材料: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作为照片名)、体现推荐人选工作生活的视频MP4或MOV格式,数量不限,要求单个时长在3分钟以内,横屏竖屏拍摄均可,画面人员穿着得体,避免逆光拍摄,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

纸质版材料:学院党委推荐函(含推荐工作情况)原件1份、《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原件3份。

以上材料于413日前报送,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张辉   张婷

话:2058151

邮箱:157512102@qq.com


附件:1.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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