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毕业期间研究生宿舍安全

发布者:yjsbgs发布时间:2020-07-08浏览次数:1191

关于开展2020年毕业期间研究生宿舍安全

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毕业季安全工作任务繁重,按照学校党委和疫情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2020年毕业期间毕业生和暑期留校生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落实学校关于暑期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引导毕业生安全有序离校,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切实保障研究生人身安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加强安全教育。因近期学生宿舍连发多起手机、电脑等盗窃案件和网络诈骗,请学生禁止将宿舍钥匙放在门框上和门把手中,避免宿舍内财物损失,如在公寓内发现不明身份及行为可疑人员,或发现有偷盗行为,需及时报警(东明新村派出所报警电话2057110),或检举举报,根除隐患。

(二)督促毕业离校。一是组织安全有序离校,在规定期间内所有毕业生必须全部搬离宿舍。二是做好文明离校教育,离校期间,所有学生不得出现饮酒、夜不归宿、晚归、不假离校、打架斗殴等违反校校纪校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三是离校学生宿舍清查,学院对所有离校研究生宿舍逐一房间、逐一床位排查,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对学生宿舍消防、用水、用电开展检查,研工部随机抽查各类学生宿舍情况。

(三)违规电器检查。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设备,严禁使用违规用电器,即日起开展本学院安全大检查,坚决防治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在外租房和实习、规培、联合培养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研究生违规使用用电器或私自外出而发生意外。

(四)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是否在楼道或消防通道停放自行车、堆放杂物,阻塞安全通道或出口;是否在宿舍内吸烟、焚烧物品;是否有损坏消防栓、配电箱、应急灯等公共设施行为;是否使用酒精炉、蜡烛、打火机等明火用具;宿舍内及宿舍周围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警示标示配备是否有效;宿舍内是否有私拉乱接线路烧水、取暖、给电动车充电等行为,切实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宿舍内是否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夹板、电吹风等违规用电器;是否在床铺等易燃物品上拉电线、网线、放置移动式电插板;是否在宿舍无人时,电插板、电脑、台灯等处于通电状态;是否使用万用孔插座、两芯电插板;是否私自更换现有供电线路及计量设施等行为。

(六)宿舍卫生检查。宿舍是否做到“四个禁止”(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向窗外泼水及扔垃圾、禁止在宿舍和楼道墙面乱涂乱画、禁止在过道堆放垃圾);是否做到“八个整齐”(被子叠整齐、衣物挂整齐、鞋类摆整齐、餐漱用具放整齐、书籍物品摆整齐、桌凳摆整齐、水壶脸盆摆整齐、网线电线规放整齐);是否做到“八面干净”(地面、桌面、床面、门面、墙面、窗面、柜面、灯具干净)。

(七)宿舍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未经请假夜不归宿、晚归、晚归后填报假名行为;是否有饲养宠物行为;是否有攀爬楼道、门、窗、护栏、管道等行为;是否有未给值班室报备,私自更换门锁;是否有私自拉设床帘、设置床栏等行为;是否有留宿其他学生、异性或校外人员行为;是否有私自调换宿舍的行为;是否有饮酒或宿舍内存有酒(酒瓶)的行为;是否有将宿舍外租的行为;是否有打牌、打麻将等赌博性质的行为。

(八)校外租房安全。开展对学院校外租房的摸排和管理,校外租房将定时开展检查,加强与校外实习、规培、联合培养学生的单位及导师的联系,坚决防止煤气中毒、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重点对校外租房的租赁合同、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开展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20年7月7日-7月9日)。从即日起有学位点、导师、辅导员以及研究生干部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住宿管理规定》(石大校办发[2019]40号)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促整改(2020年7月10日-7月11日)。建立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限期整改,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互抽互检(2020年7月12日)。采用不记名方式,由研工部组织安排,各学院之间相互检查,排查隐患报告研工部。

(四)督查检查(2020年7月12日-7月14日)。校领导带领研究生工作部对研究生宿舍开展抽查,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隐患仍未整改的宿舍或研究生,将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毕业期间研究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对发现隐患仍未整改的宿舍或研究生,将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