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yjsb发布时间:2018-05-03浏览次数:531

学位点

为保证2018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上半年主要针对全日制研究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也可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对在职研究生和延期的全日制研究生组织答辩。

(二)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的时间应与研究生处组织的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时间一致。

(三)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处规定的时间进行各阶段的答辩准备工作,逾期未完成者,推迟至下半年进行学位申请。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后方可进行论文评阅。

(五)研究生必须缴清学费、住宿费等才能参加预答辩、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二、时间安排

(一58日前,请各学位点秘书将答辩具体时间安排报于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312,具体填报表格为如下:

附件一:2018年学位点答辩安排表

516-28日,学位论文答辩,请各学位点秘书于答辩前一周将以下表格填好上报研办312,具体表格如下:

附件二:2018年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答辩专家安排表;

各类型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应遵循如下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为该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博导;校外专家至少2位,不少于1位博导,提倡聘请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两方面的专家。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必须有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成员应由本研究领域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中应至少有1/3的专家是来自校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同行专家;

4.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的答辩,参照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办法执行。

5.答辩材料须在答辩前3天送至答辩专家手中。导师和论文评阅人均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6.各学院、学位点在研究生答辩整个过程要全程录像,学院备案,自治区学位办将组织抽查。

答辩结束一周后,请各学位点秘书将本次参与答辩的校内外专家信息、答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的发票等(符合财务规定)。

附件三:2018年研究生答辩专家费

附件四:(计财处)关于规范研究生培养费使用的通知

请各学位点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切实做好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注:因匿名评审结果还未完全返回,故上传的附件五为通过资格审核初审名单。后续如有学生匿名评审未过我会单独通知学位点!!谢谢!!


联系人:赵姗姗联系电话:2057022

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附件一:2018年学位点答辩安排表.xls

附件二:2018年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答辩专家安排表.doc

附件三:2018年研究生答辩专家费.xls

附件四:(计财处)关于规范研究生培养费使用的通知2017.4.10.docx 

附件五:医学院2018年上半年-硕士答辩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