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教务管理系统教师个人信息的说明

发布者:医学院发布时间:2016-04-18浏览次数:571

教师信息是落实教学任务的基础,是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资源信息库建设,为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优质优奖评选提供准确完备的教师电子信息,学校决定在2016年3月18至4月15日进行教师个人信息采集和教务管理系统教师个人信息核实、修订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个人信息采集和更正   (2016年41-4月20日)

各位教师请在2016年3月18-3月31日期间,登陆教务处教学交流平台,用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在“个人信息”栏目中选择“增改个人基本信息”,更正并保存教师本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性别、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出生日期、电子邮件等等(教师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籍贯等信息可以不填写;如果填写了这些信息,其他教师及学生也无法查看)。

二、单位核实阶段             (2016年421-4月30日)

各学院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本单位教师基本信息,依据人事处确定的教师信息进行核对(特别是职称信息),并填写本单位教师信息核实统计表。2016年4月15日前将教师信息核实统计表打印盖章后送至教学质量办公室(含电子版)。

教师信息核对工作是教师教学培训和教学信息库维护的基础,请各位教师加强对工资号、姓名、职称、电子邮箱和个人简历栏目中主讲课程信息填写和更正,以便于后期教学状态数据导入和教学信息的核实。

请各学院认真填写主讲课程内容、审核教师信息,不断维护教师教学信息,确保教师信息完整准确。学校将结合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工作,对各学院教师信息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