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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石河子大学人文社科中青年人才培育基金项目结题清理的通知

发布者:张辉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250

发布人:付蓉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次数:65

各文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人才培育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人才培育基金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处将对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石河子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据此,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为:2013-2016年批准立项的所有应结未结项目;

二、组织工作

1.本次项目结题清理验收工作,以各文科学院为单位(其他单位的项目由科研处社科办具体负责),由各项目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此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2.项目所在学院要在对本单位承担的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进行自查和清理的基础上,按附件中公布应结项目名单,督促责任人认真填写《结题验收申请表》,依据《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组织结题验收,于20201130日前向科研处报送学院清理工作总结及项目结题材料(包括: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相关成果材料一式3份,结题验收申请表、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

3.我处将于年底前公布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复审情况。对经审核确认可以结项者,颁发结项通知书。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或未按时报送结项材料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

三、具体要求

1、无故不参加清理工作的项目,视为项目主持人自动放弃项目的研究工作,将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并追回已拨经费。

2.石河子大学人文社科中青年人才培育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最多可延期一年,上述清理项目均为超期未完成项目,自2020年起,通过结题的项目不再下拨剩余50%的经费。因项目主持人调离、项目执行不好等原因无法继续研究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由学校收回剩余科研经费。

3.对于结题情况不理想的单位将与下一年度校级项目申报名额挂钩。望各单位认真组织此项工作,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付蓉 电话:2055500        

  

附件: 2013-2016年校级人文社科中青年人才培育应结未结项目一览表.xlsx

 

 

                                                              科研处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