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控的整改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920

各系、重点实验室、教学实验中心

根据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18829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控工作的函》精神,为加强我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控,经学院研究,特做如下整改:

1.严格落实易制爆类、易制毒类危险化学品的申购审批报备程序,凡涉及易制爆类、易制毒类危险化学品的申购,必须提前到实验设备处备案(备案程序见实验设备处主页服务指南),通过石河子市公安局“新疆危爆物品治安管控平台”和“新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管控平台”审批后才能正规渠道购买,不得私自购买。

在《填写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申购表》时,学院领导签批前,用于教学的危化品须先经教学实验中心主管领导审批,用于科研的危化品须先经重点实验室主管领导审批。

2. 易制爆类、易制毒类危险化学品目前分别存放于教学实验中心、预防医学系、重点实验室的专用库房,感情各单位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管,库房须安装监控及警报装置,存放地点应明确告知门卫,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

3.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五双”制度,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台账和危废回收处置工作。

请各部门严格落实以上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于930日前书面反馈至张春军处,以形成学院整改措施,准备迎接公安部门及实验设备处的复查。对整改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

附件:1.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见实验设备处下载专区)

      2. 易制毒类化学品第二、三类品种目录(见实验设备处下载专区)

  

联系人:医学教学实验中心张春军

联系电话:13579451879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

                                      2018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