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医学院发布时间:2017-04-21浏览次数:4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联合教育部,在第33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依据《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9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学校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我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在教育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良好声誉,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各学院推荐原则上至多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医学院和医学院临床学院分别推荐)。如果候选人都非常突出,经学校同意,可以推荐2名。

请于2017年4月27日13:00前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推选流程

1.在各学院推荐基础上,学校将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审,经学校审定,择优向兵团教育局推荐2名候选人;

2.兵团教育局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组织评委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严格遴选,择优确定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3.中央媒体公布候选人先进事迹,社会公众通过相关网络媒体、报纸进行投票。

4.根据投票结果和推选委员会评审情况,择优推选出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四、推荐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2.要以事迹为基础,重点推荐在条件艰苦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地区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联系人:徐建伟  谢彦

联系电话:0993-2058182

  

  

附件:

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doc

2.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中列表内容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