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进全国医学药学教育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
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医学院发布时间:2016-12-26浏览次数:37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精神,并进一步促进医学药学知识的全民普及,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和培养模式创新,保证已有在线课程的良好运营并鼓励更多在线课程的不断建设,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在线教学合作平台

在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的支持下,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与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结成在线教育合作伙伴,在“学堂在线”平台上为各单位免费提供平台及相关支持、管理与服务。

二、在线课程申报

1.申报办法

由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发起,采取每年度申报一次的方法,以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和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联合发布的通知为准,进行下一年度医药在线课程的遴选。本次申报针对2017年上线的在线课程展开。

2.申报条件

(1) 属于医学药学专业公共课程、领域核心课程、领域专业课程、领域专题等;

(2) 有教学团队或教学辅助人员支持。

3.申报材料

(1) 《全国医学药学在线课程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一)

(2) 课程教学样片,重点展示教师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讲解能力(视频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三、在线课程遴选

1.遴选程序

(1)课程主讲人单独申报,或由所在院校统一申报,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发送申报材料至apply@rcoe.edu.cn;

(2)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与中国医药教育协会邀请领域专家组成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

2.遴选原则

(1)在线课程主讲人的理论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对在线教育理念有较深认识和体现;

(2)教学内容体现教育部倡导的育人理念,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紧密结合;

(3)预期受众面较大。

四、支持措施

经专家审核小组遴选通过的在线课程,若已有完整的视频课程,可直接申请在学堂在线平台运营;还未建设但有建设意愿的课程,依据“先建设,后奖励”的原则,由课程主讲人或主讲人所在单位自行建设,并在学堂在线平台运营。

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对发布并至少运营过一次的在线课程进行评优,对其中教学实际效果优秀的课程主讲人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

学习者通过学堂在线获取学习资质证明所缴纳的费用,由学堂在线和课程主讲人按一定比例分配。

石河子大学联系人:刘良波,联系方式:18097586617,2058583。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医药申报通知.pdf

附件一:《全国医学药学在线课程立项申请表》.docx

附件二:视频课程质量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