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医学院发布时间:2016-11-09浏览次数:373

为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鼓励教师充分利用网络在线教学资源,推进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的变革,培养学生主动学习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条件

1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推进”的建设任务,本年度申报课程为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校级已验收精品课程、已验收一类课程,积极推进应用,向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转型升级

2、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对信息化教学和混合式课程建设有较高热情,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依据混合式教学的特点将知识碎片化并重新设计编排,能够合理运用教学辅助工具组织教学。在学院推荐和批准的情况下可变更现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校级已验收精品课程、已验收一类课程负责人为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负责人。

3、申报课程建设基础较好,课程的相关材料(PPT、数字化教学资源、作业、测验、讨论、辅助学习资料等)有一定积累。

4、课程能按需要组建混合式课程制作和教学助教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对配合课程建设和教学有较高的热情和责任感,有时间和精力投入。

5、课程申报的教学设计方案应能够充分展现先进的教学模式、优秀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充分体现在线学习过程的交流,设计互动平台,同时应设计灵活多元的考核评价体系。

6、每位教师最多可主持1门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7学院限报数额:专业数≤4个,限报4门;4<专业数<6个,限报6门;专业数≥6个,限报8门,医学院和第一附属医院数额分开计算,马克思主义学院限报2门。

二、申报建设任务

建设期为2年(含实施期),立项课程须完成以下任务:

1、完成混合式课程设计与开发

 (1)课程分析与设计:包括课程现状分析、课程对象分析、混合教学环境分析、课程设计原则,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资源、学习活动、课程评价、课程学习支持的设计与实施方案

2)完整的在线课程:包括课程说明、课程导学、学习单元、单元中的学习资源和课堂学习活动设计。设置自主学习任务单、单元作业、课堂交流研讨、研究性学习、团队合作学习等教学任务和教学活动,以帮助学习者有效进行学习并实现教师制定的教学目标。

3)在保证课程教学目标的前提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可适当调整课程教学大纲,包括线上与线下教学学时分配、教学方式调整、考核标准和方式调整等。其中在初期推动混合式教学改革时,课堂教学学时不得低于原有教学计划学时的2/3,教师指导学生线上学习投入时间不得低于原有教学计划学时的1/3

    (4)保证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2、开展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期)

1)上传课程内容到“石河子大学网络教学平台”,并保证课程内容的完整性。

    (2)组建混合式课程教学团队。混合式课程应组织一支素质优良的教学团队,开课期间,按混合式教学要求做好各项教学工作,如发布课程通知或作业,更新课程资源,维护课程论坛、讨论区和答疑区,组织面授课程的现场讨论等。

    (3)开展混合式课程教学。申报课程应在“石河子大学网络教学平台”上开课,采取线上教学和线下课堂教学有机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3、项目验收

1)立项的校级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实施一轮以上(含一轮)可申请验收,验收期专家组全程跟踪。逾期不完成的予以撤销,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一年。

2)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验收时,需要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包括:课程建设文档(含课程设计方案、课程教案、考核方案等)、课程视频或视频链接(覆盖课程大纲80%以上的知识点)、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研究报告等。

3)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项目在实施前需提交验收申请,验收专家将全程跟踪听课并提交听课记录,同时专家组围绕学生反馈表、专家评价和学院评价意见等方面综合评价教学效果;通过主讲教师汇总的学生学习成果,以及学生评教、课堂教学情况调查表等综合反映学生受益程度;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教学资源、教学记录、教师课程总结和教学观摩活动等多种形式评价课程的建设特色;通过课程研讨、教学研究论文等形式来评价教学研究情况。项目经专家组集体审议后公布验收结果。

三、申报材料与程序

1、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申请书》(附件1)。

2、课程所在学院进行初审,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填写《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

3、教务处组织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遴选符合条件的课程。

4、对符合条件的课程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项目,由学校正式发文。

四、立项建设的课程按《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它事宜

1、学校资格审查和评审时间为201612月中下旬。

2、《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申请书》、《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均可在大学教务处主页(http://jwc.shzu.edu.cn/)主页教学通告中下载。

3、具体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李玲、余春梅联系,电话:2058072,电子邮件地址:lingli6999@163.com416707576@qq.com ; 有关课程网站教学资源建设的问题请与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刘良波联系,联系电话:2058583

六、材料提交时间

材料提交时间是1219日(星期一)前。申报课程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纸质版《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申报书》一式八份(骑马装订),上报《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到416707576@qq.com

联系人:李玲 余春梅 电话:09932058072

附件:

1. 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申报书

2. 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

石河子大学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申报文件和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