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关于做好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医学院发布时间:2016-08-30浏览次数:388

根据《关于做好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新教高办〔2016〕24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

根据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评审专家意见以及学科分布、成果类型等综合考虑,经学校研究,推荐成果如下:

1、医学院《基于国家临床医学教育标准,构建全方位、系统化的临床实践技能培养体系》

2、国防生选培办《贯彻军民融合战略思想,合力创建国防生“四元一体”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系统开发类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建设》

4、医学院一附院《强化“双师型”口腔医学教学团队建设,促进大学生临床实践及创新能力提高》(创新创业类推荐指标)

5、理学院《创新驱动、多维协同——线性代数“一核心四模块”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自公布之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申报成果持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二、申报材料

申报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第九届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十三份(附件3),电子版1份;

2、介绍和反映成果的视频材料光盘2份,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容量在50M以内。

3、其它说明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1)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2)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系列论文、著作)的结题验收证明、有关评定结果、评价意见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3)如为教材提供样书。

4、成果展示网站建设。包含以上全部电子材料的成果展示网页,保证网页开通运转,以确保评审专家正常访问。

三、申报工作安排

1、各成果认真学习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新教高办〔2016〕24号)文件以及《第九届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2、各成果于9月8日前完成申请书修改工作,学校将于9月9日或10日组织专家审议。期间做好成果支撑材料、视频录制素材、成果展示网站素材的准备工作。

3、各成果于9月11日-16日完成申请书定稿、成果总结撰写、支撑材料、视频录制、成果展示网站建设等工作。

4、各成果于9月17日上午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审议。

本通知所有附件内容可在教务处主页(jwc.shzu.edu.cn)中教学通告下载。相关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联系人:李玲 余春梅     联系方式:0993-2058072

附件:1.关于做好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doc

      3.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