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和支持在校生旁听课程的说明

发布者:医学院发布时间:2016-04-18浏览次数:639

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学校充分发挥多学科优势,汇聚人才培养合力,强调学科交叉融合,培养本科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将学校的课堂向所有学生开放,尊重学生学习的自主权和受教育权,是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因此,学校重申《关于大力鼓励和支持在校生旁听课程的通知》(石大教发[2011]9号),允许在校本科生在教学资源允许、遵守课堂纪律、学有余力情况下自主选择旁听感兴趣的课程;绝不允许授课教师无故拒绝接受非本专业学生旁听课程的现象发生。

为维护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力,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决定大力支持和鼓励学有余力的本科生自主选择旁听感兴趣的课程,现做如下说明:

1.本科在校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选择旁听感兴趣的课程。

2.不允许出现授课教师拒绝接受在校本科生旁听课程现象的发生。

3.旁听课程的本科在校生要自觉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4.在授课教师同意的情况下,旁听课程的本科在校生可以参加旁听课堂的讨论、作业,但不能要求参加旁听课程考试和获得相应学分。

5.授课教师有权在课前、课后要求旁听课程的学生出示学生证,如旁听课程的本科生无法提供,授课教师有权要求该学生不得继续旁听该课程。

6.如果发生旁听课程的在校本科生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授课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后仍不能改正错误行为,授课教师有权拒绝该学生旁听课程,并通知相关学院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请各学院将《关于大力鼓励和支持在校生旁听课程的通知》(石大教发[2011]9号)和本说明内容传达给每位授课教师和学生,鼓励在校本科生利用空余时间旁听非专业课程,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