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河子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石河子大学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的规定(修订)》、《石河子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考核及分流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中期考核适用于2022级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及要求
1.考核时间:即日起至10月1日前完成。
2.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学业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3.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开题或未修够培养计划要求课程学分的不参加中期考核和学科综合考核。
4.如考核单位或个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至研究生院。
三、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和品德考核(占20%)
考核内容包括:(1)政治态度与理论水平;(2)道德品质与组织纪律;(3)社会实践。
2.业务学习(占70%)
考核内容包括:(1)外语水平、课程学习与本学科基础知识学习(须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需检查其本科主干课程或硕士学位课程的补修情况);(2)实验操作能力、实践能力,学术能力;(3)论文工作进展;(4)学术活动、文献阅读、科研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情况;(5)专业思想与科研态度。
3.身体健康状况(占10%)
考核内容包括:(1)心理素质;(2)身体状况。
4.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研究生对开题报告以来的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填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四、考核方式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可采用PPT汇报的形式。
五、考核材料上报
1.中期检查结束后,请各学位点督促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内填写相应的培养环节并完成审核;
2.中期检查结束后,以学位点为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截止10月1日前完成。材料①和材料②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报送至研办江白慧处,材料③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研办王旭菲处。
①考核委员会组成名单和《2024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博士研究生学业考核工作安排表》;②《表1: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自我总结表》《表2: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自评表》《表3: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导师评定表》《表4: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表》《表5: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处理表》《表6: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学科负责人签字)》;③《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请各学位点高度重视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扎实做好中期检查工作,杜绝走过场,确保学位论文顺利进行,保证和提升学位论文质量。
其他未尽事宜,学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议定和通知。
联系人:伊丽莎 秦叙青 联系电话:0993-2057015
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