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2004〕16号)文件精神,按照《石河子大学学生评优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推进我校学风、班风建设,加强班级基础建设,科学规范文明班集体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2004〕16号)为指导,按照“项目化管理、具体化落实、过程化监督”的原则。在全日制本科生班级中大力开展“文明班集体”创建活动,推进我校学风、班风建设,加强和规范班级管理,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校园文化、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全面成才提供坚实的班级基础。
二、“文明班集体”创建活动申报基本要求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班级(临床医学专业五年级、其他专业四年级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创建,在创建期间,能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积极组织班级同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2.建立健全班、团、党等组织机构,工作协调到位,能制定出务实高效的班级建设方案,能坚持做到每学期召开班委会(含团支委会)不少于8次,每两周召开班会不少于1次;
3.班级党员能起模范先锋作用,党员发展质量高;
4.班级学习风气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通过率高,在学院学风建设中能发挥模范作用;
5.班级管理规范到位,能较好落实学院和老师布置的各项工作;
6.能较好地开展班级活动,积极组织本班同学开展文体活动,积极动员班级成员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每学期开展集体活动(含集体参加校园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
7.班级活动开展结合专业学习、实践紧密,有特色,效果好。
三、“文明班集体”创建活动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文明班集体”创建活动以一学年为一个周期,即每年9月至下一年7月。创建活动工作程序为申报、立项、创建、考核评选、展示表彰五个阶段。
1.申报:凡是通过创建,能达到以上基本要求的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参加文明班集体创建活动,填写“文明班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提交1500字左右的文明班集体创建计划。申报工作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前三周内进行。
2.立项:各院学办对申报的班级进行审核,确定本学院创建文明班集体的班级名单(以下简称“创文明班”)。
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审核立项工作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四、五周内进行,学院要将本学院创建文明班集体的班级名单在全院通报。
3.创建:从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五周至第二学期结束均为创建阶段。创文明班级根据本班创建计划开展班级工作,按要求填写文明班集体创建活动工作记录薄,实时记录班级各项工作及各项活动,每学期末总结1次班级工作,并向院学办汇报。班主任要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创文明班”的创建活动,要全程关注和指导创建活动。辅导员要定期检查(每学期不少于4次)“创文明班”班级工作情况,审核班级工作记录。各院学办应不定期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创文明班”班级工作,对于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创建计划的班级取消创建资格。在创建期间,创先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学院“创文明”工作进行抽查。
4.考核评选:创建周期满后,各学院成立班级创文明考核评审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小组”),根据“文明班集体”创建活动班级工作考核办法采取答辩等方式对其班级工作进行考核,按照《石河子大学学生评优工作条例》评选本年度学院级文明班集体,并根据学工部分配的推荐班级数量,在学院级文明班集体中选拔参加校级“文明班集体”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对上报的文明班集体进行审查评选,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文明班集体答辩,评选活动在下学年第一学期的前十周内进行完毕,校级文明班集体为参加评选班级数量的二分之一。
5.展示表彰:学生工作部审核评选出本年度校文明班集体,经公示后,在全校范围内宣传学习校“文明班集体”的先进事迹和良好的学风、班风。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对获得校“文明班集体”的班级和班主任进行表彰,发放奖品或奖金。
四、“文明班集体”创建活动班级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与评分办法
考核指标分为可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分别占创文明班级考核总成绩的30%和70%。
1.可量化指标主要包括:学习出勤率、早操出勤率、退学及退学警告率、补考率、获奖学金率、优秀个人比率、文明宿舍率,学生违纪率,欠缴学费率。
学习出勤率包括课堂出勤率、晚自习出勤、实习出勤和实验出勤。以上出勤率相加平均得出学习出勤率。课堂出勤率、晚自习出勤、实验出勤和实验出勤计算公式为按照学期总的应出勤次数进行平均数计算得出。
早操出勤率是指本学年应出早操次数的出勤率平均数。
学业预警率是指本学年班级成员受到校院教务部门学业预警、退学警告(跟班试读)或者退学的人数与班级成员数的比率。
补考率是指本学年内班级成员所修必修课和限选课不及格门次(指初次期末考试不及格门次,非补考后门次)与所修必修课和限选课总门次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班级成员不及格门次
补考率=——————————— ×100%
∑班级成员总门次
获奖学金率是指本学年班级成员获得奖学金(含两个学期)和专项奖学金(不含专业奖学金、助学金)的人数与班级成员数的比率。
∑班级成员获奖学金人次
获奖学金率=———————————— ×100%
班级成员数×2
优秀个人比率是指本学年班级成员获优秀个人(指各类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优秀个人荣誉,个人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成果荣誉等同计算)的人次与班级成员数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班级获优秀个人的人次
优秀个人比率=———————————— ×100%
班级成员数×2
文明宿舍率是指本学年班级成员所在宿舍为院级以上(含院级)文明宿舍的成员数与班级成员数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文明宿舍成员数
文明宿舍率=———————————— ×100%
班级成员数×2
学生违纪率是指班级成员本学年违纪受学校、学院处理的人次与班级成员的比率(本条所指违纪是由学校、学院处理的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和学生实际发生的违纪次数(如晚归等),如该班学生在本学年受记过以上(包括记过处分),不得参加创建文明班集体的评选),学年学生违纪率计算公式为:
∑班级成员违纪人次
学生违纪率=—————————— ×100%
班级成员数×2
欠缴学费率涉及学生诚信,是指本学年班级成员欠缴学费人数与班级成员数的比率。
评分标准如下:
考核指标名称 | 百分制 分值 | 最低标准 | 评分标准 |
学习出勤率 | 15分 | 不低于95% | 在本院内进行排序,排名在前15%为满分,排名在前16%-35%的为满分的90%,排名在前36%-60%的为满分的80%,排名在61%之后的为满分的60%。 |
早操出勤率 | 10分 | 不低于95% | |
学业预警率 | 10分 | 不高于7% | |
补考率 | 10分 | 文科类不高于10% 理工科类不高于12% | |
获奖学金率 | 10分 | 不低于15% | |
优秀个人比率 | 10分 | 不低于10% | |
文明宿舍率 | 10分 | 不低于50% | |
学生违纪率 | 15分 | 不高于3% | |
欠缴学费率 | 10分 | 不高于4% |
注:当班级有一项指标高于最低标准的不参予所有指标的排序;当按比例划分出现小数时,向下取整(不足1时取1);当前分段止数与后分段起数相等时,后分段起数加1;当指标值相等时为并列名次,按该名次所在区间内取得相应分值,后一名次应累计并列名次个数(即:后一名次=前一名次+并列名次个数)。
2.定性指标主要包括:班级思想教育(W1)、班团及党组织建设(W2)、党员发展及作用发挥情况(W3)、学风建设(W4)、班级管理(W5)、班级活动开展(W6)、班级特色与创新(W7)七个方面,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各定性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各学院评审小组通过班级答辩等形式听取审查各创文明班级创建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按非常好(A)、好(B)、较好(C)、一般(D)、差(E)五个等级分别对以上六个方面给出评分等级。评分表如下:
文明班级创建工作定性指标考核评分表
班级名称:考核日期:年月日
指 标 名 称 | 权重 | 评 价 等 级 | ||||
非常好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班级思想教育(W1)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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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团及党组织建设(W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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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及作用发挥情况(W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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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W4)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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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管理(W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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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活动开展(W6)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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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特色与创新(W7)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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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计算公式为:
(1)单个指标分值计算公式:
Wi表示第i个指标得分值,分别表示评审小组成员给予该班第i个指标评定非常好、好、较好、一般、差的个数,∑P表示评审小组成员总人数。
(2)定性指标考核分值计算公式:
(二)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创文明班级考核由各院学办负责,由各院成立创文明班级考核评审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审小组不少于9人,一般应由学院领导、学办负责人、教办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等人组成。
五、“文明班集体”创建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学工部(处)成立“文明班集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学工部(处)、教务处、相关部处、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组成,负责“文明班集体”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工部(处)学生思想教育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
六、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在学工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