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毕业论文工作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手段,是本科审核评估检查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强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请各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环节要求,认真执行毕业论文规范,认真落实教师指导工作,认真组织毕业论文答辩,认真做好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以及归档工作。
(一)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各系安排中期检查,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如实填写《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院中期自查表》、《石河子大学2016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并于5月8日前上报教办。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评优工作
1.各系于6月6日---13日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不允许提前组织答辩。6月3日向教办上报答辩日程安排表。
2.各系派相关教师来教办于6月14日前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录入完毕。
3.各系答辩结束后,按每专业一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上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
(三)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
学校统一订制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档案袋,要求于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将每位同学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记录、答辩成绩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装于档案袋中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