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石河子大学一流本科专业遴选建设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医学院教办发布时间:2020-08-18浏览次数:818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文件精神,依据《石河子大学推进一流专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石大校发〔2018〕174号),推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做强一流本科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强化专业内涵,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一流本科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遴选2020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

2.推荐参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

二、申报范围

1.除已经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外其他本科专业均可申报校级一流本科专业。

2.获批校级及校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含2020年新增校级一流专业),均可申报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三、申报条件

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紧扣国家、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积极集聚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实践教学,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积极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具体要求: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在国内、疆内同类专业中优势明显、特色突出。

2.专业管理规范。制定有相关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专业认证理念和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体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教学或安全责任事故。

3.建设与改革成效突出。具备较为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校内外的实验、实习条件能够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术知名度,专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范,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近三年招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四、申报程序

1.2020年校级一流专业遴选

按照学院推荐的原则,申报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的专业负责人,首先要填写《石河子大学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和《石河子大学一流专业信息采集表》,接受学院一流专业评估、评选。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国家专业认证等专业建设相关指标和要求,学院要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最多不超过2个本科专业参加校级一流专业评审工作。

学校将召开专家组会议,确定2020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并从已遴选的校级一流专业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

2.国家级一流专业推荐申报

校级一流专业(含2020年)负责人要按照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申报通知要求,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教高厅函〔2019〕18号文件),在学院评议修改后,经学校评审,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遴选。

五、工作要求

1.依据《石河子大学推进一流专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石大校发〔2018〕174号),通过国家专业认证的本科专业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专业,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按照学院统筹安排,参加校级一流专业评选的本科专业负责人须认真填写《石河子大学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石河子大学一流专业信息采集表》,经学院审议后推荐参评2020年校级一流专业。

3.学院推荐参加2020年度校级一流专业评选的本科专业,请在2020年8月28日前,将《石河子大学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9份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含PDF、word电子版各一份)。

4.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国家质量标准、国家专业认证标准、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等相关文件标准和要求,经专家组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环节,择优遴选出2020年校级一流专业。

5.学校已有校级一流专业(含2020年新增)、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要提前谋划,按照教育部一流专业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利用假期做好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准备,认真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6.按照教育部、兵团一流专业评选工作安排,学校将在开学初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评审会,  请各学院在9月18日前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9份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7.经学校评审后,请各学院按照专家组意见持续改进。学校将按照国家要求择优推荐参评专业申报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请各学院以一流专业为核心,加快已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本科专业内涵建设,尽快通过国家级专业认证,并持续改进。

请各学院以校级及校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为抓手,不断强化专业内涵,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特色、优势学科专业群。

联  系人:徐建伟  刘艳

联系电话:2058072


附件:附件1《石河子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数据采集表》.docx

           附件3《石河子大学“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