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
通知

发布者:医学院发布时间:2019-04-24浏览次数:607

为持续建设一批基于石河子大学网络教学平台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推动我校混合式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落实《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19“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说明

项目执行期1-2年。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必须经历一轮教学实践(含提出申请当学期)。立项项目名单确定后即予以划拨建设经费。教务处在建设期内将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经费,成果优秀者支持进行教学成果鉴定。

2、申报条件

20172018年混改专项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此次申报,同类课程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依照《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及《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申报专项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优先建设全校性公共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等。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与信息化教学技术应用能力。

项目组应明确项目要达到的教学目的,具备完整的混合教学设计思路。

项目收集了丰富的信息化教学素材,有相关教学资源的支持,具备在线课程建设的基础。

项目制作应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验收标准》进行,以保证教学使用效果。

3、申报材料

参照以上条件,项目申请人填写《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于5月12日前将立项申报书电子版传至教办白旭处,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统一送交石河子大学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可由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