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裴瑶发布时间:2018-01-19浏览次数:1041


系,办,重点实验室,人文研究所,医学教学实验中心

为确保2017年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7年寒假放假安排

1.学生1月20日—3月2日放假,3月3日—3月4日报到,3月5日上课。1月21—23日召开石河子大学第四次党代会,所有代表(含学生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请假。

2.教职工在做好本学期收尾工作和审核评估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可在1月24日—2月27日期间放假,2月28日正式上班。

3.学院统一安排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院寒假值班(详见附件1),系、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部门值班安排2018年1月22日前将寒假值班表报党政办备案

二、节假日有关工作要求

1.寒假期间,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兵团党委二十六条规定及大学十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倡导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严禁违规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

2.寒假期间,学院各系、办要认真开展审核评估相关工作。根据学院工作分工安排,利用好寒假假期,认真落实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审核评估支撑材料准备、教育部111个引导性问题回答工作。大学将在2月8日至10日,赴院检查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整理归档情况,收集学院自评报告初稿、教育部111个引导性问题回答初稿,深入了解审核评估支撑材料准备情况。3月1日,大学将收集院自评报告正式稿、教育部111个引导性问题解答正式稿。

3.各单位要切实关心困难职工群众的疾苦,以构建和谐校园为己任,认真对待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生活困难的职工群众,需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保证职工群众过好春节。

4.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寒假期间的各项活动作妥善安排,确保寒假清雪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寒假期间,全体教职员工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各部门教职工如外出需事先向各系、办主任请假报备;各部门主任如需外出,需事先向主管院领导请假;处级领导外出需向学院正职领导与主管校领导请假

5各系办在假期前要重点组织对实验室、学生公寓、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检查。要安排专人监管好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及时整改老化线路。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整改到位。加强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各系办要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水、电、暖等关键设施的治安防范,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6.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须按时到办公室在岗值班并做好值班登记(值班登记表在医学院学术报告厅),学院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如遇到重大问题、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理解决,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并及时上报学校总值班室或保卫部。

学校总值班室设在行政楼116室,电话:2055777;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2057110。

附件:石河子大学医学院2018年寒假值班表.pdf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

                                                         20181月18